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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業給付試算

依平均月投保薪資試算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月領金額與可領總額。適用非自願離職、保險年資滿 1 年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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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=平均月投保薪資 × 60%,每扶養 1 名眷屬加給 10%、最多加給 20%(最高 80%)。投保薪資上限為勞保最高級距 45,800 元。需於非自願離職退保前 3 年內保險年資滿 1 年,並完成求職登記。

每月失業給付

平均月投保薪資 × 給付率
0

失業給付基礎

失業給付屬就業保險給付,按離職退保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% 按月發給,最長 6 個月。離職退保時年滿 45 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最長延長至 9 個月。

請領期間有受扶養之無工作收入眷屬(父母、配偶、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子女)者,每 1 人加給 10%,最多加計 20%,因此最高可領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80%。需具工作能力與意願,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14 日內未獲推介就業或安排職訓,自第 15 日起發給。

常見問題

自願離職可以領嗎?
不行。失業給付限「非自願離職」(如資遣、定期契約屆滿、雇主歇業等),自願離職不符請領資格。
扶養加給算誰?
無工作收入的父母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,每 1 人加 10%,最多 2 人(加 20%)。
領給付期間打工會被扣嗎?
若月工作收入加失業給付超過基本工資,超過平均月投保薪資 80% 的部分會從給付中扣除。
提早就業有獎勵嗎?
有。於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並參加就保滿 3 個月以上,可一次領取尚未請領失業給付金額的 5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