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(5%~35%)计算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。含减半征收优惠。
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者,取得的经营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,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,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(5%~35%)。这比有限公司先缴25%企业所得税再缴分红个税的综合税负更低。
根据财税〔2023〕12号文,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,可享受经营所得个税减半征收优惠。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均可享受(但核定征收的具体政策因地而异)。
注意: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成本、费用、损失及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(每月5000元)后的余额,而非收入总额。业主工资不允许在成本中扣除,但雇员工资可以据实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