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算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。住宅租金享受10%优惠税率,非住宅按20%征收。
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,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。计算应纳税额时,可扣除:①实际缴纳的税费(如房产税);②修缮费(每月最多扣800元,超出部分下月延续);③800元(月租金4,000元以下)或20%(月租金超过4,000元)的综合费用扣除。扣除后余额适用10%的税率(住宅出租),非住宅适用20%。
出租住宅的主要税费包括:①个人所得税(10%,按净收入计算);②增值税(月租金15万元以内小规模纳税人免征,超过部分按1.5%简易征收);③房产税(按租金收入的4%,各地略有差异);④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(增值税额的约12%)。综合税负约为月租金的5〜8%(小规模纳税人住宅),核定征收城市可能更低。
租赁收入须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(电子税务局或大厅窗口),取得完税证明后可开具租赁发票。未申报纳税属漏税行为,税务机关查实后将要求补缴税款并按日加收滞纳金(0.05%/天),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罚款。建议房东主动了解申报义务,合法合规享受税收减免政策。